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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1.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要注意严格区分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在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案件中,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是不同的,在处刑上也应有所区别。间接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致人死
被告人韩某某,绰号虎哥,男,汉族,1968年7月12日出生于吉林省江源县,高中文化,羁押前住山东省昌乐县。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1年8月29日被青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被告人孙某某,男,1967年2月13日出生于山东省安丘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2018年5月21日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潍坊市公安局滨海经济开发区分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7年8月15日被昌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1日被昌乐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7年12月8日被本院决定逮捕,同年12月13日被昌乐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昌乐县看守所。